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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規則來說:

持球後即算第一步(中樞腳),移動中的隊員接住球或結束運球的時候,如果恰好有一腳正接觸地面,那麼該腳成為中樞腳。如果雙腳同時著地,則下一步移動(假設左腳)的另一隻腳為中樞腳(右腳)。

接到球后可以是兩步”嗒嗒”踏地聲(假設順序是左腳>右腳/*左腳為中樞腳),但三步”嗒嗒嗒”就不行(左腳>右腳>左腳離地又踏地),如果球在手上走完兩步後(左腳>右腳),先落地的腳(左腳/中樞腳)再離地的話,就必須傳球或投球(三步上籃概念),如果繼續持球(運球)的話就是走步。

*在中樞腳(左腳)離地前就要將球離手開始運球

對於實際場上(持球過早情形):

移動中的隊員接住球或結束運球的時候,如果單手持球恰好有一腳接觸地面(假設左腳),緊接著另一腳接觸地面(右腳),那麼他第二次觸及地面的腳(右腳)為中樞腳且球員雙手持球後可以在第二步(右腳/中樞腳)先離開地面,只要在右腳落地前將球離手開始運球。

*現在對移動中單手持球沒那麼嚴格(無論接球或運球),因為過程中單手持球可能是繼續運球或準備切入,多以雙手持球後才計算中樞腳。

 

下面是常見過去有走步但現在沒有走步的狀況

三步上籃的概念>>>以往右手三步上籃,會在第一步左腳踏地同時右手下球,呈現沒持球狀態,第二步右腳踏地(中樞腳)同時雙手持球,第三步右腳離地與左腳踏地跳起(也可兩腳同時跳起),此時投籃或上籃,若變成持續運球(因為雙手也已經持球)或踏下右腳將變走步情形(中樞腳離地又踏地)

持球過早情況在於>>>>>>以往右手三步上籃,會在第一步左腳踏地時右手下球接著右手又持球,呈現左腳離地前已右手單手持球狀態,第二步右腳踏地(中樞腳)同時雙手持球,第三步右腳離地與左腳踏地跳起(也可兩腳同時跳起),此時投籃或上籃,若變成持續運球(因為雙手也已經持球)或踏下右腳將變走步情形(中樞腳離地又踏地)

這是NBA針對符合實際情況的改變。實際上,要求在高速運動中接到傳球並立刻開始運球,是過於嚴苛甚至違背運動規律的,新規則在此給出了"半步"的寬容。* FIBA的規則是不行

 

原地持球後軸心腳移動再運球過人 / 低位運球持球背後轉身跨步上籃

*若以移動中接到球當下的第二步做軸心腳就沒有走步情形

 

歐洲步/後墊步跳投

*這就是一個時間差,以允許過早持球標準來看,雙手持球後才計算軸心腳

 

鬼之切入/大風車過人:  運球後單手球時先跳一步起來之後收球再走2步

 

*這也是時間差問題(NBA允許半步單手持球的緩衝),不過在沒有籃下3秒規則的街頭3打3用這招,往往有故意傷害方守員的缺德行為

 

街頭籃球難免有"規則"模糊地帶,最讓人敏感的小動作大概就以下幾個

進攻方:

1.投籃時用手肘往上揮清開空間(手肘打到防守人的下巴還喊阻擋犯規) *厲害的高手通常會往後或其他方向跳投拉開空間

2.背打透過運球往後跳撞開防守方位置(街頭籃球不知道有沒有籃下衝撞區) *厲害的高手會用身體與肩膀"擠掉"防守者

3.用屁股擠開防守員或用手肘包含上臂夾住防守員(這小動作通常無害) *厲害的高手會用速度與假動作晃掉防守員

防守方:

1.用手的虎口抵住進攻方腰部阻止前進(用手的前臂還可接受) *厲害的高手會站穩用身體的上半身最好是胸口擋住防守員

2.用腰部或手肘硬推進攻方身體影響投籃(有的還用手遮眼常搓到對方) *厲害的高手會黏住讓進攻者沒有那麼穩定投籃

3.用力往下打抄球或阻止對方上籃(寧可蓄意犯規讓人可能受傷) *厲害的高手會站穩腳步準備蓋火鍋或防守上方空間

*以上只是個人街頭打籃球經驗,沒有什麼誰對誰錯或是規則如何,當然也有人說美國黑人打球是什麼方式都可以,只是在台灣街頭籃球場上,大概有分中年來運動的,年輕來耍帥的,成年來練速度技巧的,有一些就是心情不好來比碰硬的,每個人心態不同技術經驗也不同,遇到不合拍的球隊,為了自身安全與健康,我會選擇下場休息,熟的人可以跟他討論,遇到不熟的人反應可能還被嗆,不講可能到最後雙方打起來(如果你又是自己一個人去打球....),這都不是大多數人來打球的目的(除了少部分心情不好來比硬派的...),其實會有一些小動作都是某一方實力差距太大,所以只能用些小動作來維持進攻或防守,可能進攻方技巧不夠或速度不夠快,或者防守者守不住跟不上等問題,如果技巧好有更多更好的手法與選擇,我個人打球的心態是在模糊規則且困境範圍的街頭籃球,如何更完美的進攻或防守 ,如果要靠小動作才能進攻或防守,在心態就已經輸給對方了 ,我自己的進攻目標是如何完全不碰到防守者而成功進球,在防守上如何影響對方節奏避免輕鬆投球   

 

在街頭3打3沒有籃下3秒規則,與可能大家跑位默契不足造成的擁擠,也有人可能以FIBA為標準或是NBA為標準,沒有裁判判定下,盡量少用敏感的走步或碰觸技巧,以及誇張的打抄球與蓋火鍋方式,避免嚴重犯規或造成對方傷害,有時候大家可能不說,防守者寧願直接讓你切入過去,只是不想讓自己受傷,畢竟那顆球比不上自己的身體來的重要

 

 

 

裁判是否判定犯規?

1.有利無利原則(Advantage/Disadvantage):

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,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申遵循和權衡下列基本原則:

• 運用“有利/無利”概念中的一致性,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的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,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,也未置對方隊員於不利。

•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,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是正確的,要有一種“感覺”。

 

2.自由移動原則(Freedom of Movement):

• 對於進攻隊員或防守隊員,有球隊員或無球隊員,自由移動原則都應整場適用,場上任何隊員的非法接觸影響到對手RSBQ(Rhythm, Speed, Balance,Quickness即節奏,速度,平衡,加速)中的一種,即可判定為犯規;反之如果一次非法接觸並未影響到對手RSBQ中的任何一種,則不宣判犯規。

 

所以進攻防守時,用手觸及對方隊員,本身未必是犯規。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。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,這樣的接觸是犯規。

 

實際籃球場上,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,是籃球比賽中臨場裁判員經常碰到的問題,是裁判員臨場判斷和處理犯規問題的一個難點。

通常因為裁判位置的視角以及高速移動下,很難準確地掌握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,尤其是抄球斷球這些小動作。

裁判通常以是否造成對方嚴重不穩(無論攻守者/當然也有很多假摔),以及比賽的流暢性(例如空中灌籃難免衝撞到防守者是被允許的) 來做考量。所以很多輕微犯規是規則上有犯規但沒有吹的!因為這是實際比賽不是規則考試

 

*模糊犯規的三對三街頭賽 ,也大多以是否造成對方嚴重身體不穩或有人受傷來作自由心證,當然只要有人喊犯規大家就願意接受,畢竟大多是打好玩的

常見的狀況有三種

第一種 運球過人與低位背打的時候(瞬間加速)

持球者進攻犯規: 例如過人其實刻意用身體去頂開防守員,背打的時候刻意用手肘頂住防守者身體背後 ,是犯規的動作 

防守者阻擋犯規: 若防守者在對方過人後,刻意用身體或屁股去頂撞持球員,或是用手指抓或抵住持球員身體  ,這是防守的犯規 

>>>當然大多情況下,只要沒有人跌倒,就不太喊犯規。(免得被說"金身"  )

 

第二種 轉身投籃或上籃時與防守者的身體碰撞(慣性速度)

持球者進攻犯規:  上籃會有速度往前或左右(如歐洲步)而投籃也可能往不同地方跳(轉身鉤射),可用另一隻手在垂直空間內護球,若刻意用手肘或手伸直去抵住對手,是犯規的動作 

防守者阻擋犯規:  因為進攻者有可能後仰或是側移.前傾跳投(投籃),所以防守者可能會刻意往前(或往旁邊)跳來縮短與投籃者之間的愈離,難免抓不對距離而產生身體的碰撞,這是防守的犯規 

>>>打球時難免的小碰撞或手推到投籃著的身體,只要沒造成投籃者的軌道偏離太大,大家是不會喊犯規的(免得被說 "碰瓷"

 

第三種 緊貼的盯人防守

持球者進攻犯規: 當防守者貼近防守時,可能不時出現抄球或身體碰觸情形,在沒構成打手或撞人犯規情況下,若持球者以身體撞開防守者重心或用力的用手肘架開,是犯規的動作

防守者阻擋犯規: 盯人防守抄球常常不小心出現打手的情況,或是去碰撞(抵住)到對手身體,如果用身體或屁股甚至手部把對方身體彈(推)開,這是防守犯規動作 

>>>俗稱"毀滅式防守"的積極防守,大概就像櫻木花道(漫畫:灌籃高手),防守者利用快速的手部與身體移動,來封阻進攻者的前進或是投籃路線,常常會容易不小心造成雙方碰撞受傷

>>>這其實就跟積極的進攻很相似,當大家打得正熱時(例如 LAST BALL/最後一球 ),雙方都更積極的時候,持球進攻者也可能不小心把手推擠過頭(手肘去頂或用力推開),可能保持在圓柱體(垂直空間內),但造成對方受傷

 

在三對三的半場賽,六個人擠在籃下,有的人一直在跑位,有的人提早到籃下卡位搶籃板,持球切入與防守者又有速度的清況,要完全沒有明顯碰撞與接觸還真的很難,街頭籃球場常演變成比肌耐力與身高體重的對決,只要其中一方沒有因碰撞造成跌倒,或者被對方的手肘拐到疼痛,通常只要彼此能接受就會繼續打下去,難免會碰到一些小動作的犯規,只能自己更加強進攻或防守技巧(經驗),若在安全考量下可自己選擇下場休息到旁邊練球

 

打籃球就是一個氣氛與樂趣,很多狀況下在規定裡是有犯規的,但在實際比賽中(包括NBA)是被默認允許的.....要不然整場都在那犯規犯規,身體與熱誠都冷掉了,所以很多小動作的犯規,只要不要太跨張或沒人受傷就不會喊停,否則會變得不好玩,多數人都"不是專業球員",可能本能的反應下出現一些小動作,往往是無心的或是不知道有犯規嫌疑,尤其在街頭彼此不熟且有程度的落差情況下當然也不好意思告知 ,更不可能大家立即停下來,好好研究籃球守則~

 

球場萍水相逢,大家也都有自己心中一把不相同的尺 ,街頭最好的防守就是盡量抄球(搶籃板)與投籃進攻來結束比賽, 所以打街頭籃球的人最後大多投籃練的快狠準,或是用跑位(卡位)創造空檔在籃下投球,NBA常見的過人技巧與低位背打,在3對3的街頭籃球,因為沒有籃下3秒而產生的 擁擠空間 問題,反而是不常出現的方式(除非持球者明顯比防守者技巧高超很多)~ 最好還是跟有默契的球友一起打球,如果某一方的小動作犯規動作太明顯,朋友也會告訴直接你,也不會傷了和氣,大家都是來運動磨練技術經驗,不是比摔角的~贏了沒有獎學金 工作也不會加薪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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