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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環境不佳,低薪化已經壓得年輕人喘不過氣,房東惡性漲價、索取衍生費用,讓離鄉背井、在大都市討生活的年輕人生活雪上加霜!
在雙北租屋的胡小姐說,大學畢業後看了好幾間房子,每一個房東都以一度5元的價格超收電費,一個月就要繳1千多元,逼近一般三口之家的價格。
另一位蔡小姐則說,當房東知道她向政府申請租津貼後,居然打算一口氣將房租大漲3000元!氣得她搬家。
在彰化縣員林鎮中州技術學院附近出租學生套房的業者,遭學生家長投訴,指稱電費貴得嚇人,台電公司一度才收2點1元,學生電費卻平均一度高達4點5元,且不分夏季與否,都是一樣的高價,家長質疑房東是否涉及詐欺。 對於家長的質疑,被點名的曹姓業者拒絕回應, 3度掛斷記者電話;投訴家長也表示,向房東反應並詢問,卻未獲任何解釋與回應。
設獨立電表最沒爭議
電費計算方式,最好要在簽約時就告知,否則很容易引發誤解;每個房間設置一個獨立電表,每個房間都會收到一張電費單,這樣最沒爭議。
房東有義務告知明細
彰化縣政府消保官簡金晃則表示,如果在租屋契約中有明文敘明電費收取方式,就不會有爭議,而家長有質疑時,房東有義務清楚告知消費明細,並讓收費資訊透明化,否則,家長可直接向消保單位投訴,並由消保單位展開調查。
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也表示,房東在未事先告知情況下,擅自「浮濫」收取超高電費,且已達不合理狀況,若當事人提告,確實有可能構成詐欺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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